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培养规格:金融学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重点面向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性专门人才。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金融学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各种金融实际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金融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金融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7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7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西方经济学(本)、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共17学分。
(2)选修课:英语Ⅲ(1)、英语Ⅲ(2)、经济数学基础3(原经济数学)、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金融)等。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1)统设必修课:现代货币金融学说,共4分。
(2)选修课:财政与税收、财政学。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7学分。
(1)统设必修课:公司财务、金融统计分析、保险学概论、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金融法规、金融风险管理,共23学分。
(2)省必修课:投资学。
(3)选修课:信托与租赁、证券投资分析、风险投资、国际投资学、金融案例分析、金融理论前沿课题。
4.通识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学分。选修课:期货交易实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学、现代管理专题。
6.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包括金融模拟交易和学位论文,共8学分,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是对于在注册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中,部分不具备相同专业专科学历的学生的必修课程,不计入毕业总学分,但做为需要补修的学生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共12学分。
8.统设必修课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选修课参加中央电大或省电大考试。
9.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记入课程学习成绩,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者学生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0.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1.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中央电大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7学分
专业基础课:4学分
专业课:33学分
通识课:2学分
专业拓展课:4学分
综合实践:8学分
专业课一:3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71学分,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7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