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培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对象主要是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及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在职小学教师,使之达到高等师范专科小学教育专业学历。
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高的文化素养,了解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就;
3、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懂得教育教学规律;
4、具备运用教育理论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具备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及从事小学教师职业的自我发展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正确的审美观。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六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Ⅰ(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1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9学分。
(1)统设必修课: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研究方法、现代教师学导论。
(2)选修课: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0学分。
(1)统设必修课:自然科学基础、人文社会科学基础(A)、美学与美育、阅读与写作(1)(2)、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1)(2)。
(2)选修课:高等数学(B)(1)(省必修)、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A)(1)(2)。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学分。
选修课:创新教学、专业证书课程、中外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5.通识课
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实践课包括教育教学调查和毕业作业(小教),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市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及省电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者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5学分
专业课:29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86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3学分,各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9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