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培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必备的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文化基本知识;
(2)具有数学、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3)具有正确识读专业施工图和参与图纸会审的知识;
(4)具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设备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5)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估算的能力;
(6)具有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和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能力;
(7)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的能力;
(8)具有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能力;
(9)具有较强的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文件和控制造价的能力;
(10)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造价确定、管理和控制的能力;
(11)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工程素质和较强的岗位技能,获得工程建设造价师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训练,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建、安装和装饰等专业的估价能力、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能力的高等应用型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六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基础、英语Ⅰ(1)。
(2)选修课: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建筑制图基础、工程造价基础、建筑材料(A)、建筑构造。
(2)选修课:工程建设监理概论、建筑结构基础、建筑设备。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8学分。
(1)统设必修课: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估价、建筑工程估价实训、安装工程估价、安装工程估价实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2)选修课:建筑测量、装饰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实训、装饰工程造价实训、工程造价控制、装饰施工技术。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学分。
选修课程:科技文献检索、专业证书课程等课程。
5.通识课
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为毕业综合实训(工程造价),统设必修,共10学分,由市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及省电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
教材、统一考试。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者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6学分
专业课:25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综合实践:10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86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2学分,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5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