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第一次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是同步进行的。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是:
1、考生首先选择报考类别,即选定报考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或高起本兼报高起专中的某一类。在选定报考类别后,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专业目录”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同步发布。
2、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改报志愿;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若某考生所报考的学校或专业在“招生计划”中被取消,则该考生可以改报相同类别的其它学校或专业。
3、符合改报考条的考生,由招生考试机构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填报志愿。
考生拥有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限制。填报志愿时要保持所报志愿与考试科类一致。
成人高考志愿录取的规则
1、成人高考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条件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名单;由市高招办负责审核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要处理好招生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2、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科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报教育部进行备案。
关于成人高考征集志愿填报
并不是所有考生都可以参加征集志愿填报。只有统考成绩等于或超过所报层次和类别的省控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未被第一次所报的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征集志愿。成绩低于省控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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