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自行申请转出。
2.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
3.转考完成后,成绩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内。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考生申请时需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外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齐补正。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条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册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成绩。
(3)在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对考生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