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学院、直属部、青羊校区、校外函授站点: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学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布置如下,请各办学学院、直属部、青羊校区、校外函授站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落实完成本学年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一、教学日历
2023学年(秋季学期)设置为19周,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
二、教学工作安排
1.各办学单位应在每学期末做好下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并在期末放假前一周将下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表、教师信息表电子版报教学服务部。
2.各办学单位应在每学期开学之日起两周内将核准的教学执行计划表、教师信息表签字盖章报教学服务部备案。
3.校内直属部及校外函授站点有办学学院参与管理的专业,办学学院须按照《校内合作办学及经费分配划拨的通知》要求做好二、三学年的教学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教学安排。
4.本学期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于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进行,毕业实习结束后,请各办学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同时收集学生完成纸质实习报告并交至教学服务部。
5.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工作安排: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论文工作于2023年12月中旬启动。毕业论文工作原则上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成绩登录等环节。毕业论文选题工作须在2024年1月上旬前完成,学生论文定稿于2024年4月统一报送到我院进行统一查重,答辩及成绩登录工作须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归档。各办学单位在确保论文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16周的前提下,可对各环节做出具体安排。
6.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将于9月启动,相关通知将在9月于学院官网发布。各办学单位应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工作,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前将学生申报材料报送教学服务部。
7.每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缓考各站点、办学学院原则上于教学结束后两周内安排考试,并于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试题报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服务部备案(试题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考试结束两周内上传成绩。
三、教学方式要求
1.按照现行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成人教育授课原则上应按照教学计划对应学期课程开展集中面授。
2.办学单位因特殊情况须采取网络直播授课或通过学习平台录播课件授课的,每门课程应集中安排考前面授辅导,并向教学服务部提交授课方式、授课平台及账号,以便教学及质量部门进行教学抽查和教学质量监督。
3.办学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开课学期,请按照《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开课计划设置及课程学期调换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操作说明执行。
四、其它事项
各办学单位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过程中发现或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教学服务部沟通联系,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