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成人专升本同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和川北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现将2023年下半年成人专升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川北医学院2021年10月以后毕业(以毕业证上日期为准)并在毕业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专升本科毕业生。
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继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完成成教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且成绩达到以下要求: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三)外语成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我校组织的川北医学院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
4、取得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及以上证书。
5、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在取得考籍期间,参加自考英语国家考试,成绩合格者。
参加上述英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四)非医类成教本科毕业生论文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2、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未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需附正规平台论文查重结果,如知网、维普、万方等,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 经专家评审合格。
三、学位课程考试要求
按照《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要求,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必须参加学位课程(两门专业主干课)考试,考试每年四月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知)。
四、个人申报材料
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向继教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部分原件在校本部)或其他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五)两寸蓝底彩照三张(与本科毕业证书照片相同并在照片背面铅笔写上姓名、专业) 以及相同照片的电子档(在学信网上下载并以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图像);
(六)手签并加盖手印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诚信申请学位承诺书(附件2);
(七)非医类专业提供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电子档)或者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查重报告(含电子档);
1、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在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
2、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不少于3000字,需附正规平台论文查重结果,如知网、维普、万方等,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经专家评审合格。
需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将以上材料于2023年12月22日前交至教学点(学生选择学习的单位)相关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教务科0817-2221851 学生科0817-2242706
附件:
注: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请看自考助学专栏有关通知。
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