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各助学点、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本科生(以下简称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及要求参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二)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均须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完成论文(设计)实践环节,未录入系统的学生不予认定论文成绩;

    (三)我校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及学生登录账号、初始密码见《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操作手册》,论文的选题、开题、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论文提交、检测、教师评阅、抽检、答辩等相关工作在管理系统内完成;

   (四)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要求:总相似比<30%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进行复审和答辩;总相似比≥30%的论文视为问题论文,问题论文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审和答辩资格;

   (五)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前在助学点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考生,延期至下一年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六)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完成论文稿并通过审核;未能如期提交论文稿,可随下一年学生补做一次毕业论文(设计);

   (七)考生未通过第一次答辩,专业学院自行组织安排二次答辩,相关要求有:1.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认真修改,两次答辩间隔时间至少7天;2.二次答辩成绩评定:第一次答辩认定为预答辩,不计成绩,做缓考处理,二次答辩通过,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60-69分);

   (八)论文成绩评定:论文成绩以总评成绩为最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复审教师评分和答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三部分评分组成总评成绩。总评成绩比例:指导教师评分占40%,复审教师占30%,答辩成绩占30%。

      二、时间安排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备注

1

考生在助学点报名

2023.03.17

 

2

助学点提交名单至海师自考办

2023.03.22

 

3

学生进入管理系统完成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材料并做意见

2023.09.01

 

4

论文复审、答辩

2023.09.30

 

5

考生在管理系统上传论文终稿

2023.10.20

 

6

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至助学点

2023.10.27

提交要求见《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封面及清单》

7

助学点提交论文书面材料至海师自考办

2023.10.31

 

        三、学生职责

      (一)及时和论文指导教师沟通,按照论文时间安排和格式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及答辩;

      (二)检查导出的论文材料电子签名是否完整,不完整的联系指导教师审核;

      (三)2023年10月27日前,按照《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封面及清单》的要求装订成册,提交论文书面材料至助学点。

       四、助学点职责

    (一)本项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助学点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并要求考生按时报名;

   (二)2023年3月22前,按照《助学点提交考生报名名单模板》的要求提交报名考生名单至海师自考办;

    (三)2023年10月31日前,考生论文书面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同专业内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提交至海师自考办。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每年安排一次,请考生合理安排撰写毕业论文的时间;

    (二)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考生可加入海师成教生毕设答疑群(学生群)QQ群722179974咨询,务必填写验证消息及备注:学号+姓名;

    (三)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自检)操作手册见《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自检)操作手册》。

    (四)文中涉及的文件,请考生向助学点索取。文件名称为:

1.《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操作手册》;

3.《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封面及清单》;

4.《助学点提交考生报名名单模板》;

5.《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自检)操作手册》。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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