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四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决定从2023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本科,050301)、体育经济与管理(本科,120212T)、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560702)、物流管理(专科,630903)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3年至2024年安排上述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相应课程考试进度,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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