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十四五”继续教育发展规划,以“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慎重选择设点单位”为原则,在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办学条件进行初步评审以及实地考察后,经学校2023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成都建设技工学校等9家单位作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并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1月9-16日),联系电话:1803099933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