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放大学章程》正式公布实施

近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开放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闽教审〔2023〕11号)精神,《福建开放大学章程(修订稿)》经核准后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在学校更名为福建开放大学的背景下,学校于2022年3月正式启动章程修订工作。起草小组严格遵循修订程序,集思广益、开门问策,面向校内外各层面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准后,获批正式发布实施。

《福建开放大学章程》共包括10章65条。序言主要介绍学校性质和历史沿革。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学校制定章程的依据、学校主要任务、发展目标以及学校基本情况、承担的主要职责等。第二章为办学体系,主要介绍了福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组成、性质及功能定位等。第三章为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学校权利和义务作了清晰界定。第四章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主要阐述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第五章为教职工、第六章为学生与校友,主要对教职工、学生及校友的权利义务及相关问题作了规定。第七章为学校与社会,主要阐述了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第八章为经费与资产管理,对学校经费来源、学校资产、财务制度和资产制度等作了规定。第九章为标识与校庆日,对学校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和校庆日作了详细规定。第十章为附则,规定了章程的地位、修改条件、基本程序和解释权等。

下一步,学校将加强章程宣传与执行,确保依章办事、依法办学,为建设有特色高质量福建开放大学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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