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开放大学分校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为切实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对我校办学评估的迎评工作,经省校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开展分校办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一)远程评估

2023年5月27日-5月28日

(二)实地评估

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

二、评估对象

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所有分校以及所属教学点。

三、评估基本流程

(一)自评与准备(2023年5月17日前)

5月17日前,各分校对照《湖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指标(2023版)》(附件1)再次开展自评,按要求将自评报告(体例见附件2)、自评打分表(附件3)、分校及所属教学点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表(附件4)、教师学习网账号信息表(附件5)、学生学习网账号信息表(附件6)、分校及所属教学点基本信息表(附件7)、分校学生数据(附件8)的电子稿交省校评估办。

(二)远程评估(2023年5月27日-5月28日)

专家组审阅各分校自评报告与自评打分表,通过查阅门户网站、国开学习网、电话访谈(教师、管理员、技术人员、学生等)、远程听评课等方式开展远程评估工作,初步掌握各分校基本情况。

(三)实地评估(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

专家组通过听取现场汇报、查阅评建资料、现场考察、听课、座谈或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评估。完成实地评估工作后,开展现场反馈(不反馈分数和结论等级),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落实整改

专家组在实地评估结束后一周内,向评估办提交评估工作报告。评估办综合整理各专家组工作报告后,拟定分校评估整改意见,各分校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积极整改。省校将组织开展办学评估整改“回头看”工作。

(五)确定结论

根据国开对省校的评估意见,结合2022年预评估结论以及本次的评估情况,综合给出分校评估结论,报省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

四、评估工作安排

(一)远程评估

1.审阅材料。专家审阅分校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表,了解分校的自评情况。

2.查阅数据。专家查阅分校门户网站以及国开学习网教与学情况。结合办学评估指标内容及湖南开放大学教学质量因子统计数据,查阅分校教、学、管的情况。重点查阅生均在线行为次数、生均上线天数、教师人均在线行为次数、教师人均在线天数、学生回帖率、教材征订率等内容。

3.电话访谈。根据提供的学生联系方式每个分校随机选取150名学生和15名教师(管理人员),通过电话访谈分别了解学生的报名学习情况、学习体验、缴费情况、主教材配置与使用、学习效果及获得的支持服务情况,以及了解教师的国开学习网平台使用情况、开展线下与线上教学情况、形考作业评阅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指导与答辩情况、招生与考试服务情况、对学生日常管理情况等,基本掌握分校教学、招生、考试、学生服务等工作现状。

4.远程听课。重点听取分校组织安排的直播课以及分校学生参与国开、省开直播课的学习情况。

(二)实地评估

1.现场考察。考察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施及其使用情况、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及文化活动情况(30分钟左右)。

2.听取汇报。听取分校工作汇报(25分钟左右)。

3.听课评课。按分校提供的课表或教师名单,随机选择课程或教师开展听课工作,听课类型包括线上直播课和现场听课(每节听课不少于20分钟)。随机抽取听课时兼顾基础课、专业课、实验课、实训课等,每位专家听课不少于1节次并做好听课记录。专家还可以根据分校面授课开展情况,以说课形式随机抽查授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4.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座谈会分为学生座谈会和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每个座谈会人员由专家组选择确定5-10人左右(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可同时召开)。

5.查阅资料。查阅分校提供的自评档案,侧重对原始材料的审阅(每位专家根据分工对所负责的观测点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查阅与打分,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若提供材料不够充分或遇到不清楚的问题,专家可随时要求补充。

6.抽检1个县级教学点(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材料,要求同上)。

7.合议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召集会议,合议形成分校办学评估初步意见。

8.口头反馈意见。专家组与分校领导班子沟通特色亮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会议形式向分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反馈专家组意见(不反馈分数和结论等级)。意见反馈的内容包括被评分校的特色与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和意见。

(三)评估后的相关工作

1.全省评估结束后,召开评估工作汇报会,评估办与专家组向学校汇报评估工作。

2.评估办根据各专家组提交对分校的评估报告和的反馈意见,整理归纳后,拟定分校评估整改意见。

3.学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分校公布评估结论和整改意见。

五、入校准备工作

(一)材料准备

1.分校简介及汇报材料。

2.支撑材料。对照评估指标和观测点整理、编号、摆放。

(二)场所、设备准备

按照评估要求,提供一个主会场,能够满足汇报会、反馈会需要。按照个别访谈、座谈要求提供访谈座谈室(访谈室3 个,分别能容纳 4 人左右;座谈室2个,分别能容纳 15 人左右)和 1 个候场室(个别访谈、座谈时,除专家组要求外分校人员回避)。听课(含说课)教室2间。

(三)人员准备

指定一名联系人与专家组秘书沟通联系。原则上评估期间不得更换或增加联系人。准备专家入校材料解释、考察引导的相关人员。通过专家组秘书协助专家组落实住宿、交通相关事宜。落实远程评估期间的技术、设备、平台等支持与保障工作。

(四)保障准备

1.做好评估相关的校办、教学、教务、质量等部门和人员的动员及培训工作,确保相关部门之间分工协作。

2.不得无故调整课表。

3.本着节俭、方便、快捷原则,协助专家组做好日程安排(含食宿)。

六、其他

(一)各分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结论与整改效果将作为分校评优评先、招生计划分配、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

(二)要认真填报附件中的各类表格,统计要全面,信息要准确,附件4-8将上报国开作为国开专家远程评估电话访谈与信息核查的重要数据。

(三)联系人:蒋露姣(13974934331,邮箱hnouzljk@163.com )

 

附件:

1.湖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指标(2023)

2.自评报告体例

3.分校办学评估自评打分表

4.XX分校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表

5.教师学习网账号信息表(每个专业抽一名老师)

6.学生学习网账号信息表(每个专业抽两名学生)

7.分校及所属教学点基本信息表

8.学生数据表(一网一平台导出)

47.附件1-8.zip     

                          

     湖南开放大学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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