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以“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名义报送,我校材料需要先上报湖南省教育厅,由教育厅择优推荐上报,目前教育厅对申报成果奖项数暂未限额,请各单位组织符合要求的科研人员踊跃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科研管理处审核、汇总。申报评审表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申报程序
1.2023年1月4日前,各单位(部门)须做好材料初审工作,收齐申报评审表,填写申报一览表并加盖所在单位(部门)公章,连同各类附件材料各1份集中报送科研管理处审核汇总。
2.2月1日前,学校完成材料审核与意见反馈工作。
3.2月1日—14日,公示10个工作日。
4.2月15日—17日,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上交纸质申报材料定稿。
5.2月20日—21日,汇总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完成学校推荐工作。
(三)审核重点
1.申报成果是否符合参评时间范围和成果范围;2.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3.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4.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5.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教育部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一式8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谢久祎
联系电话:82821369
电子邮箱:270858943@qq.com
附件1: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附件5:申报一览表.xls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