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办学预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对湖南分部办学评估的迎评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方案><湖南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指标分解表><湖南开放大学分校办学评估工作说明>的通知》(湘开大校通〔2021〕110号)要求,经省校研究,定于2022年6月10日至6月22日开展湖南分部办学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评估时间

(一)远程评估

2022年6月10日-6月13日

(二)实地评估

分校:2022年6月14日-6月19日

省校:2022年6月20日-6月22日

二、预评估对象

(一)分校

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所有分校及行业(企业)分校

(二)省校

湖南开放大学校属各单位(部门),重点评估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三、预评估专家

由校内外专家组成

四、预评估基本流程

(一)自评与准备(2022年6月10日前)

6月2日前各分校、校属单位(部门)对照预评估指标体系再次开展自评。按规定完成并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6月10日前评估办完成预评估专家工作手册的编制与材料准备工作。

(二)远程评估(2022年6月10日-6月13日)

专家组审阅各分校、校属单位(部门)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评建资料,通过查阅门户网站、国开学习网、电话访谈(教师、管理员、学生等)等方式开展远程评估工作,初步掌握各分校、校属单位(部门)的基本情况。

(三)实地评估(2022年6月14日-6月22日)

专家组听取现场汇报,查阅评建资料、现场考察、听课、座谈或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评估。完成实地评估工作后,开展现场反馈(不反馈分数和结论等级),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确定结论(2022年6月30日前)

专家组在实地评估结束后一周内,向评估办提交预评估工作报告。评估办综合整理各专家组工作报告后,拟定分校与校属单位(部门)预评估初步结论与整改意见,提请省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落实整改(2022年7月至12月)

各分校、校属单位(部门)根据学校审定的预评估结论与整改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2022年11月份前完成整改任务,评估办跟踪督查。

五、预评估工作安排

(一)分校预评估工作安排

1.远程评估

(1)审阅材料。专家审阅分校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表,了解分校的自评情况。

(2)查阅数据。国开学习网教与学情况。结合办学预评估指标内容及湖南开放大学教学质量因子统计数据,查阅分校教、学、管的情况。重点查阅生均在线行为次数、生均上线天数、教师人均在线行为次数、教师人均在线天数、学生回帖率、教材征订率等内容。

(3)电话访谈。根据提供的学生联系方式随机选取150名学生和15名教师(管理人员),通过电话访谈分别了解学生的报名学习情况、学习体验、缴费情况、主教材配置与使用、学习效果及获得的支持服务情况,以及了解教师的国开学习网平台使用情况、开展线下与线上教学情况、形考作业评阅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指导与答辩情况、招生与考试服务情况、对学生日常管理情况等,基本掌握分校教学、招生、考试、学生服务等工作现状。

(4)远程听课。重点听取分校组织安排的直播课以及分校学生参与国开、省开直播课的学习情况。

2.实地评估

(1)现场考察。考察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施及其使用情况、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及文化活动情况(30分钟左右)。

(2)听取汇报。听取分校工作汇报(25分钟左右)。

(3)听课评课。按分校提供的课表和教师名单,随机选择课程和教师开展听课工作,听课类型包括线上直播课和现场听课(每节听课不少于20分钟)。随机抽取听课时兼顾基础课、专业课、实验课、实训课等,每位专家听课不少于1节次并做好听课记录。专家还可以根据分校面授课开展情况,以说课形式随机抽查授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4)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座谈会分为学生座谈会和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每个座谈会人员由专家组选择确定5-10人左右(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可同时召开)。

(5)查阅资料。查阅分校提供的自评档案,侧重对原始材料的审阅(每位专家根据分工对所负责的观测点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查阅与打分,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若提供材料不够充分或遇到不清楚的问题,专家可随时要求补充。

(6)合议预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召集会议,合议形成分校办学预评估初步意见。

(7)口头反馈意见。专家组与分校领导班子沟通特色亮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会议形式向分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反馈专家组意见(不反馈分数和结论等级)。意见反馈的内容包括被评分校的特色与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和意见。

(二)校属单位(部门)预评估工作安排

1.远程评估

(1)审阅材料。专家审阅校属单位(部门)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表,了解自评情况。

(2)查阅数据。结合办学评估指标内容,重点查阅省校教师教学过程的实化情况,包括教师行为总数、教师平均在线天数、教师人均在线行为次数、学生帖回帖率等。

(3)远程听课。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直播课表,随机听课(每节听课不少于20分钟)。

2.实地评估

(1)现场考察。考察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施及其使用情况、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及文化活动情况(30分钟左右)。

(2)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校属各单位(部门)提供的自评档案,侧重对原始材料的审阅(每位专家根据分工对所负责的观测点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查阅与打分,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若提供材料不够充分或遇到不清楚的问题,专家可随时要求补充。

(3)召开座谈会。分别召开管理人员和教师座谈会,每个座谈会人员由专家组选择确定5-10人左右(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可同时召开)。

(4)合议预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召集会议,合议形成校属单位(部门)办学预评估初步意见。

(5)口头反馈意见。专家组以会议形式向校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沟通交流反馈意见。

(三)预评估后的相关工作

1.全省预评估结束后,召开预评估工作汇报会,评估办与专家组向学校汇报预评估工作。

2.评估办根据各专家组提交对分校的预评估报告和的反馈意见,整理归纳后,拟定分校预评估结论和整改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3.学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分校和校属各单位(部门)公布预评估结论和整改意见。

六、准备工作

(一)分校

1.材料准备

(1)学校简介及汇报材料;

(2)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

(3)支撑材料。对照评估指标和观测点整理、编号,按顺序摆放。可参照2021年12月省校评估培训班建议的资料进行准备。

2.场所、设备准备

按照评估要求,提供一个主会场,能够满足汇报会、反馈会需要。按照个别访谈、座谈要求提供访谈座谈室(访谈室3 个,分别能容纳 4 人左右;座谈室2个,分别能容纳 15 人左右)和 1 个候场室。听课(含说课)教室2间。

3.人员准备

指定一名与专家组沟通的联系人;准备专家入校时材料解释、考察引导的相关人员;协助专家组落实住宿、交通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落实远程评估期间的技术、设备、平台等支持与保障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校属单位(部门)

1.材料准备

(1)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

(2)支撑材料。责任部门按要求向牵头部门提交支撑材料;牵头部门对照评估指标和观测点收集整理编号,按顺序摆放。支撑材料需要分校提供的,由各牵头部门填写评估材料征集通知单,由评估办汇总后请分校统一提供。除学生名册与信息不打印纸质稿外,其他可以提供纸质稿的材料均需打印或复印。同一材料支撑多个观测点时需复印、分装,不宜标注“见XX”。

2.其他准备

参照分校内容准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县级学习中心预评估工作由分校组织实施,省校进行督查。

2.评估办要全面掌握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落实办学评估指标任务的情况,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责任部门需积极配合。

3.联系人: 郭贤锋(13487316452,邮箱939794110@qq.com)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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