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教师函[2022]1号)精神,现就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首届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国家开放大学分配给湖南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指标4名,其中市州分校和县级工作站原则上不少于分配指标的 50%。

三、评选条件

(一)坚定政治方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熟悉开放教育教学规律,具备突出的开放教育教学能力, 业务精湛,教学水平高超,效果显著,原则上从事开放大学一线教学工作不少于 5 年(时间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

(四)专业功底深厚,科研水平较高,遵守学术规范,在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五)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在编在职专任教师,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原则上至少获得一次“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1)教师自愿申报。

(2)各分校、二级学院根据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情况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各分校、二级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人(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3)被推荐人填写相关表格材料于4月15日前报省校人事处。

(二)组织评审

省校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员进行评选,根据分配名额及申报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呈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在湖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开大学。

五、申报材料

(一)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式一份。

(二)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有案例、有数据,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 3000 字左右为宜,包括不超过 500 字的摘要。

(四)本人 5 寸工作或生活照 2 张(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五)所在分校、二级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表格可在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查看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选推荐, 并按照要求,于 2022 年4月 15 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省校人事处。电子材料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邮件命名格式为“XX 分校(学院)+联系人姓名+电话”。

(二)优秀教师评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对已入选者,撤销其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校笑、谭晗婧

联系电话:(0731)82821003

电子邮箱:hnrtuhr@126.com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湖南开放大学终教楼人事处(1611室)

 21.附件1-2.doc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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