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湖南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引导、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1〕14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开学生〔2021〕2号)以及《湖南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湘开大校通〔2021〕41号),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湖南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各分校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评选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加强对评选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确保评选程序的规范性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校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 系 人:湖南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蒋老师

通信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开放大学终教楼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410004

电    话:13975139050

电子邮箱:xsgzhndd@163.com

 

19.附件: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湖南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doc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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