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放大学关于转发《关于在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三级指标中设置核心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校、校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在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三级指标中设置核心指标的通知》(国开质量函〔2022〕2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领会评估指标内容和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17.附件:关于在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三级指标中设置核心指标的通知.pdf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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