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考点设置的通知

各市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考函〔2023〕14号)及《广西开放大学考点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桂电大教〔2020〕36号)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全区拟设置90个考点。其中,正式考点78个,临时考点12个。现就考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依据拟设置的考点,结合实际工作,做好本单位所辖考点设置与规划工作。

2.各单位根据学习中心设置管理要求认真核对并填写《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考点设置表》(下称考点设置表,见附件1)中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如信息与“一平台”考试系统不一致的,请用红色字体标记。

3.考点主考须为学习中心法定代表人、校长或副校长,如为其他在职在编人员,需在考点设置表的备注栏内说明理由,且法定代表人为最终责任人。主考和考务负责人仅能在一个考点担任,不能同时在多个考点担任。填写考点设置表的经办人应为各单位考务工作的负责人。

4.对于拟设置但暂不组织考试的考点,负责单位可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停用。

5.新增正式考点、首次设置临时考点需填报《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下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2)和《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下称考点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学习中心对考点的保密室、考场环境、机房环境拍照或录制视频,连同考点申报表一并于10月2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在“一网一平台”考试系统上考点审批处提交申请。

6.更考点状态(如由暂停组考的状态申请恢复为正常使用、考点所属学习中心或所属单位整体组织结构的,以及因考点整体搬迁导致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汇总表,按新增正式考点的程序进行申报。

7.考点信息变更(考点未搬迁,但因行政区域划分调整等原因导致街道、门牌号等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或变更其他考点信息,如主考信息、考点联系人信息、考场数、监控数等)不需要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在“一平台”提交线上申请并在“申报理由”栏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即可。

8.沿用已有临时考点,学习中心在“一平台”考点信息变更中修改考点的有效期,并在“申报理由”中写明以往组考情况,填写考点申报汇总表,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9.“学习中心与考点一体化设置”中已新增的考点,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信息变更申报表》(见附件4),学习中心在“一平台”考点信息变更中完善考点信息,并将考点信息填写在考点汇总表中,申报类别标注为“学考一体化”。

二、材料提交

1.各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上报所辖考点的申报材料。

2.10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文档(Word或Excel版)发送教务处邮箱:gxkdkw@gxou.com.cn,并完成“一平台”考试系统的申报工作。广西开放大学教务处对电子文档材料进行初审。

3.各单位根据初审意见,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点材料(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版发送教务处邮箱:gxkdkw@gxou.com.cn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开放大学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人:欧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51720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考点设置表(考试考务工作Q群内获取)

2.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

3.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4.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信息变更申报表

 

广西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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