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学院2024年拟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3号)文件精神,经拟设点单位申请和学校审核,2024年我校拟保留7个校外教学点,拟新增9个校外教学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校外教学点

备注
1 林州市大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保留
2 叶县翰林学校 保留
3 博爱自学考试辅导站 保留
4 封丘县宏图教育培训学校 保留
5 卫辉市教师进修学校 保留
6 漯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保留
7 太康县许楼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保留
8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新增
9 洛阳市黄河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新增
10 南阳市电子电器中等职业学校 新增
11 延津县城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新增
12 新郑航空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新增
13 信阳文化艺术学校 新增
14 郑州市实验中等专业学校 新增
15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新增
16 新乡市牧野区润雨教育培训学校 新增

 

    公示期从2024年1月17日至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质询并提供举证材料。

 

 

联系地址:新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82345

 

新乡学院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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