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经意向合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学校在2022年11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确定了我校2023年拟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2家,公示名单如下:
林州市大河职业中等职业学院
镇平县文化艺术学校
公示期从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地址: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郑州市花园路136号)
联系人:马海艳
联系电话:0371-65821069
邮箱:shxyjxjy@163.com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