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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1959年设成人函授部,开设专科函授教育,1963年停办。1981年省政府批准恢复函授教育,学校成立函授教育处,1985年更名为成人教育处。1997年成人教育处更名为... 查看更多
简介: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1959年设成人函授部,开设专科函授教育,1963年停办。1981年省政府批准恢复函授教育,学校成立函授教育处,1985年更名为成人教育处。1997年成人教育处更名为成人教育学院,2002年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学校设立红城培训学院、四平干部学院分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学院)。 学院是学校组织开展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归口管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起始于1981年,现有函授和业余两种办学形式,开设本、专科专业40余个,覆盖了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8个学科门类,招生范围覆盖全国10余个省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于2002年,目前开设二学历自学考试主考专业5个,大自考主考专业1个。 学院是学校承担非学历培训和社会化考试的组成单位,负责学校相关培训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吉林师范大学考点工作。依托学校师资队伍和四平红色资源,有计划承接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培训,努力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2001年开始作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校内负责部门,现已成功组织考试20余次,年接待考生超过9000人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新时代学院将时刻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发挥吉林师范大学服务社会的窗口作用,为经济发展供给更多优质教育资源,为社会进步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通知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于8月17日—18日举行,为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7/08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于4月27日—28日举行,为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4/08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通知
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包括: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各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英语四、六级,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3),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专业需提供其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合格成绩。申请学位时,外语成绩合格时间要求在近4年内。
2023/09/08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通知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3/02/24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2023/02/24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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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学历形式 专业名称 层次 学习形式 学制 考试科目 学费
成人高考 小学语文教育 高中起点专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学前教育 高中起点专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小学教育 高中起点专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人力资源管理 高中起点本科 函授 五年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小学教育 高中起点本科 函授 五年 详见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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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点/招生咨询点
名称 类型 主办院校 联系方式
吉林省计算机专修学院 校外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3134434566
长春市朝阳区北清教育培训学校 校外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3844051777
长春市加华教育培训学校 校外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8686670135
长春市英华教育培训学校 校外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3147666623
吉林市昌邑区芳菲文化培训学校 校外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321432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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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推荐专题

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建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校园环境舒适,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配套齐全。现有61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多年来,学校秉承“好学近知,力行近仁”的校训精神,努力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人才。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基础厚、能力强、潜力大、素质好而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在基础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紧密结合社会需求,注重学生职业品格与专业技能培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就业率一直稳居省属高校前列,毕业生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括函授和业余两种办学形式,共开设本科、专科专业30余个。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自办为主、共同发展”的办学思路,学校先后与吉林、河北等省区的高、中等专业学校及培训机构建立了联合办学关系,实现了互惠双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拥有一批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了一支长期从事成人教育管理的高素质专职管理队伍。在长期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质量至上、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规模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为吉林省的教育事业、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展望未来,吉林师范大学将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关键节点,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领校、科研兴校、依法治校、文化润校、开放活校、民生优校,抢抓机遇、乘势而为,阔步迈向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新征程,为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争取更大胜利和荣光。

 

 

考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考生如对其所持毕业证书是否属于教育部认可的合格证书把握不准,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也可前往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作学历认证。

二、报名方式、时间

1.吉林省考生

报名时间为8月末9月初,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登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http://www.jleea.edu.cn/),填报考生基本信息、报考院校和专业志愿。具体事宜请留意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信息。

2.省外考生

省外考生报名方式及时间请以本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每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一般为10月份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一览表)

四、考试地点

1.高起本、专升本层次考试地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2.高起专层次考试地点设在市(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陆各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六、学费标准

按吉林省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网址:https://www.jlnu.edu.cn/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www.jlnu.edu.cn/jxjy/

校本部招生办电话:0434-3292072

其他地区请咨询当地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省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分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个层次,办学形式包括函授、业余两种类型。各层次现行基本学制高起专、专升本为2.5年,高起本为5年。

第三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向社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第四条 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继续教育学院以及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第六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相关省份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会视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录取原则:在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如下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的科目顺序:语文、数学;高起本的科目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专升本的科目顺序:专业基础课、政治。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的则按照所在省份要求执行。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九条 考生在报考时和被录取入校后应认真填报与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保证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无误,因信息错误而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条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政治鉴定合格,颁发吉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本)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

第十一条 我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各本科层次专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后,均可按相关规定在本校申请获得学士学位。符合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吉林省相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相关省份成人招生主管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生和全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省份及本校的相关政策与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nu.edu.cn/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www.jlnu.edu.cn/jxjy/

官方微信公众号: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校本部招生办电话:0434-3292072

联系人:王老师 吴老师 马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一览表

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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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学历形式 专业名称 层次 学习形式 学制 考试科目 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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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 生物科学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人力资源管理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财务管理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金融学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体育教育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小学教育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学前教育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教育学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思想政治教育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法学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社会工作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历史学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汉语言文学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 新闻学 专科升本科 函授 两年半 详见招生简章
教学点/招生咨询点
名称 所在地区 类型 主办院校 联系方式 招生指标
吉林省计算机专修学院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校外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3134434566 暂无信息
长春市朝阳区北清教育培训学校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校外教学点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3844051777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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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于8月17日—18日举行,为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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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通知
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包括: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各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英语四、六级,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3),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专业需提供其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合格成绩。申请学位时,外语成绩合格时间要求在近4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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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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