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拟备案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我校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查结果已于2023年2月6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将符合条件保留的5家校外教学点在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备案。现将上述校外教学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月12日(共 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来电反映。

电话027-84238775

                            江汉大学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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