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远生,男,汉族,2002年9月出生,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班2021级动物医学2班学生,学号zk20210978。其在校学习期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且事后逃避责任;本学期其旷课累计已逾80学时(自2023年2月27日至今擅自离校未归),已严重违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自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湘农大继字〔2022〕28 号)第十七条规定,寻衅滋事打人、持械打人致轻伤以上者,或打群架为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八条规定,旷课8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九条第十点规定,有其他应予以从重和加重处分情形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决定给予何远生开除学籍处分。
被处分学生对以上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同意学院的处分决定。
被处分学生如拒绝签收本决定书,则采取当面宣布、邮寄、校内公告、媒体公告等方式之一予以通知通告,视为送达。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