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沙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当前我省正处在舆情防疫的重要阶段,接上级主管部门通,要求各高校积极做好规范招生和舆情应对工作,认真、规范做好招生宣传,各函授站不得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非法获取和泄露学生信息。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和我校良好的社会声誉,切实做好成人高等教育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宣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未与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未经省教育厅审批与备案的办学单位一律不准以长沙医学院的名义进行宣传和招生。

二、各函授站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准确把握各类办学形式的性质和特点,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宣传。要从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的大局出发,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要真实准确地将各类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类别、入学条件、学习形式、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毕业文凭等事项告知考生,不得含糊其辞,以保证受教育者的知情权。

三、函授站使用学校统一制作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材料,严厉禁止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招生信息的行为。

四、函授站一律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禁止出现恶意争抢生源和买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对于打着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的机构,一旦发现,学校将向有关部门报案。

五、各函授站点不得对学生做出与国家招生考试政策、我校教学及学籍管理制度相违背的任何承诺。比如,“考试保过”、“100/%取得学籍”、“包拿文凭”、“轻轻松松拿文凭”、“本科生都能拿学位”

六、各函授站要严格执行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学费标准,学费在新生入学时由考生直接缴纳至学校账户,函授站不得预收取任何费用、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增加任何收费。

七、各函授站要认真遵守我校成人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对象和条件的规定,不得招收在读在籍考生,不得非法获取和泄露学生信息,坚持招生录取条件。新生报到时,我校将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一律清退。

请各函授站点接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招生人员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和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当地政府部门的疫情防疫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如发函授站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我校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我校将采取措施,停止其招生资格,直至解除其与我校签定的联合办学合同。

监督电话:0731-88602688

 

长沙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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