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普通话测试站工作计划,定于4-5月份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测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1、测试对象:前期已报名的19、20、21级以及本科班的在校学生、部分教师。
2、测试地点:实训楼A604
3、测试时间:4月16-17日、4月23-24日、5月1-2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4、测试方式:采用国家普通话机测系统
二、测试须知
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测试地点,无需过于提前,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三、测试流程:
1、报到。考生有序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接受身份核验、等候编组,并仔细阅读《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
2、信息采集。考生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信息采集区,刷二代身份证,采集电子照片、声纹后随机抽取测试试题。
3、备测。考生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测室指定座位后签到和准备考试。备测时,考生仅可查阅测试站提供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或《现代汉语字典》。
4、测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按指定机位入座,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考试。
5、离场。考试完成后立刻离开机位,带好随身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测试站逗留。
四、考场纪律
1、考生不得请他人代考,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试,并通报处理。
2、考生参加测试时(备测、测试)不得与外界通讯联系,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或电子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在考试中有其他任何破坏测试正常秩序的行为,测试站有权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在未事先声明情况下,考生可于测试结束一个月后,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查询测试成绩。证书发放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