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站(点)及学生: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湖南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1级专升本毕业论文(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教学站点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高质量完成论文撰写及上传工作。
一、2021级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指导教师选聘:
1.2023年上半年毕业生论文撰写由各教学站点负责聘请论文指导老师对毕业生进行论文指导工作;
2.各教学站点聘请校外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有丰富教学经验、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也可选择校外行业内资深专家、学者和校本部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老师协同担任论文指导老师;
3.外聘指导老师须填报《湖南科技学院校外教学站外聘论文指导老师备案表》(见附件表9)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经学校教务处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指导工作。
(二)选题、开题工作
1.完成时间:2023年2月24日---3月14日,通知学生论文选题、开题。
2.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应符合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与社会、生产、科研相结合。
(2)选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3)选题应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
(4)各专业每学年的选题应力求创新、避免重复。
(5)学生和指导老师均可拟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写作:
1.由教学站点指派指导教师,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任务,2023年3月15日--4月30日完成答辩稿;
2.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毕业论文字数,文科一般不少于6000字,理工科不少于5000字。参考文献资料应大部分为反映当前研究进展的近五年参考资料和文献,数量不少于10篇。其他要求详见《湖南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2、3)。
(四)毕业论文(设计)提交:2023年5月1日--5月5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稿审核;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教学站点在2023年5月6日--5月14日前,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六)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上交:2023年5月15日前,请各教学站按年级、专业、学号的层次顺序,以学生为单位进行存档保存,上交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见附件表4、5、7、8),具体材料名称及顺序: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毕业论文(设计)装订稿;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4)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5)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
(七)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所有毕业论文须进行全文引用查重(建议维普网站),且查重率不超过30%方可提交,查重报告附毕业论文后面一并装订成册。
(八)毕业论文(设计)审定:定稿后,由湖南科技学院组织校本部论文指导委员会相关专家教师进行复核评定,成绩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当年毕业资格,并作延期毕业处理,继续参加下一年度毕业论文答辩。
二、2023年度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参照毕业论文写作流程执行;
2.学位论文须经校本部论文指导委员会专家教师进行复核评定为中等成绩以上、知网查重率低于30%,方可申报学位;
3.学位论文提交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三、其他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及学位论文提交邮箱:652386532@QQ.COM
2.毕业论文(设计)及学位论文具体联系人:潘明,电话:15111631366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