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鉴于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安排
1.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正常双休;
2.4月4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二)师生正常上班、上课。所缺假期,学校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在今年暑期中适当安排。
二、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防控责任。各部门、各教学院(部)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强化校门管理,严格落实在校教职工(含经营服务单位人员、外聘教师、施工单位人员,下同)入校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要求,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严格请销假制度。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滁,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离滁、离校的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返校、返滁前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行程,经学校科学研判同意后方可入校并及时销假。
3.做好教学和保障工作。教务处要妥善做好清明假期调整后的教学安排,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总务处要妥善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经营服务单位要正常营业,保证水电正常供应。
4.做好学生工作。学生处、团委及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校内活动安排,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要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开展谈心谈话,科学引导学生正确面对疫情,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严格值班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校领导住校值班、行政带班、二级学院值班、辅导员值班、物业安保值班、车辆保障值班等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履职尽责,到岗到位,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按规定逐级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工作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一米线,少聚会、少聚餐、少聚集。清明期间,倡导网络祭祀,师生员工可登录皖事通“追思亭”版块在线祭扫、居家追思。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