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周三)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图文中心六楼648室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且与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六张等材料。其中: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3.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近6个月所在党组织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考生均须准备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另须提供一套原件的复印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2021年10月27日考生请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学校入口处接受安康码、行程码检查后,参加资格复审。车辆不得入校。
2.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近1个月内境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以及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必须提前报告学校,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原件,做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经专用通道进入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查验、询问、排查、送诊等,取消其资格复审或录取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在附近逗留、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