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第二批)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程序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考生于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图文中心楼六楼648室,联系电话:0550-3566019),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面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纸质材料,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C1楼考务办公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C1、C3楼(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包括讲课、专业水平展示等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具体如下:
1.面试形式为讲课,共9个岗位。具体为202102001(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岗位、202102002(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岗位、202102003(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教育学)、202102007(会计学、会计)岗位、202102012(护理学)岗位、202102013(临床医学)岗位、202102017(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分子遗传学、医学遗传学)岗位、202102018(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岗位、202102024(体育教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岗位。
讲课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讲课内容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现场讲课。
2.面试形式为讲课和专业水平展示,共6个岗位。
①202102004(学科教学〔音乐〕、音乐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音乐艺术)岗位、202102005(学科教学〔美术〕、美术学、美术)岗位、202102019(音乐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音乐艺术)岗位,3个岗位讲课时间统一为20分钟。202102004、202102019两个岗位专业水平展示时间约5分钟;202102005岗位专业水平展示时间为60分钟。讲课分值为70分、专业水平展示分值为30分。
面试专业水平展示、讲课内容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现场依次进行专业水平展示、讲课。
②202102020(音乐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音乐艺术)岗位、202102021(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岗位、202102022(美术学、美术)岗位,3个岗位讲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202102020岗位专业水平展示时间约5分钟;202102021、202102022岗位专业水平展示时间为60分钟。讲课分值为30分、专业水平展示分值为70分。
面试专业水平展示、讲课内容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现场依次进行专业水平展示、讲课。
(四)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纸质材料按时报到,接受学院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出场顺序。其中,202102005(学科教学〔美术〕、美术学、美术)岗位、202102021(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岗位、202102022(美术学、美术)岗位,专业水平展示环节统一组织,不分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组成面试考官组。每组设主考官1名,由其主持面试,各考官根据考生面试现场表现,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由计分员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评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经现场监督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有关事宜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50-3566042。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