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年7月21日《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员工(含各部门管理的服务对象)7月7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并接受核酸检测。

各部门人员(含管理的服务对象)如有上述情况,暂不要来校,如确需来校,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部门务必于明天上午下班前汇总后报院办公室。

二、请全体教职员工(含各部门管理的服务对象)关注南京市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情况信息,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域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请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如非必要,请全体教职员工(含各部门管理的服务对象)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规范佩戴口罩。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六、保持正确心态,学会理智分析,提高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保卫处要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加强门卫防控。

八、学校在籍学生由学生处参照上述通知要求执行。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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