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自考助学专业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批次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规定,我校自考助学专业2022年9月批次学士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位申请对象

2021年12月、2022年6月批次毕业的自考助学专业学生。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二、学位申请条件

1.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5.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6.无违纪处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

三、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0日

       学院提交材料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5日

四、学生申请办法及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办法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助学专业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州大学自考管理平台——学生工作室——点击学位申请,并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

(二)提交材料

1.电子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4),申请表为A4双面打印(照片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复印),由学院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学院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

学院提交材料

1.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附件1):只需电子表。

2.学士学位审核表(附件2):电子表、纸质盖章后上交;

3.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表、纸质盖章后上交。

 4.学位申请材料整理要求:学生的申请材料夹在本人的学士学位申请表内,并招生专业年级、准考证号先后顺序;学士学位申请表中的“考生院(系)鉴定意见”、“指导老师意见”及“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由学院统一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注意:附件1、附件2的学生名单信息和顺序一致,以上所有电子表格于7月25日前提交至邮箱1941519627@qq.com

六、学位申请中一些问题的说明

 1.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且在本科段必需有成绩,免修课程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条件;2012年7月1日以后取得自考助学专业本科毕业证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不再作为学士学位评审依据。

 2.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3.学士学位应在毕业一年内立即申请(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逾期未申请者一律不再补授予学位。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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