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3年7月自考考试及成人高等教育本学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

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是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性,通过狠抓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纪律来杜绝作弊,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公平公正的社会责任感。

二、加强考前宣传教育

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要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以严肃考风考纪为主题的班会,组织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苏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自考助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实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发起诚信考试倡议活动

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要在学生中发起诚信考试倡议活动,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意识,引领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

1.认真组织: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监考、巡考的组织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及考试安排选派足量的巡考、考务及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应为学院(部)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考务人员应为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监考人员原则上应从本学院(部)在职职工或在籍研究生中选拔,工作认真负责并有相关监考经验者优先。其中,自考助学班主任应参与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不得参加监考。

2.严格培训:考试前,继续教育学院及学院(部)根据考试组织与实施的职责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确保考试工作人员知晓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方法;考试期间,学院(部)要及时掌握考场基本情况,加强巡视;如学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要配合考务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于考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职的应及时批评指正;涉及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的,移交纪检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它

1.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在6月28日前,将本次考风考纪教育实施情况汇总填表(表格模板见附件),表格及教育工作实施的图片(注明班级)以邮件形式报继续教育学院,电子邮箱:yuhui@suda.edu.cn。

2.对于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实施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欢迎电话咨询,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65112321(内线:32321)。

特此通知。

 

附件:考风考纪教育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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