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相关学院(部)、专科学校: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接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23年12月、2024年6月批次毕业的自考助学专业专接本学生。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书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毕业生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8月15日

(二)申请办法

专接本学生向所在专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三)提交纸质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照片及学生填写部分均需打印(照片黑白彩色打印均可),申请表为A4双面打印;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使用A4复印);

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使用A4双面复印)。

三、专科学校审核工作

专科学校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要求,摸排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并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专科学校须按照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的原件材料,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及成绩。学士学位申请表中的“考生所在专科学校鉴定意见”“指导老师意见”栏由各专科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专科学校根据审核结果认真填写《苏州大学2024年9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信息报送表》(附件2)、《苏州大学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附件3)、《苏州大学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将表格和纸质申请材料于8月15日前提交对接学院(部)。

四、学位评审费缴费方式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由专科学校汇款至苏州大学财务账户,并注明:****学校学位评审费+人数

2.苏州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大学            税号:123200004660073435

单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 电话号码:0512-6750049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银行账户:3256 0100 0010 1490 0225 5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考试课程,不能替代或免考。

3.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4.学士学位不得补授。毕业生必须在毕业证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向专业所属学院(部)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书面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再以任何原因申请学士学位补授。

 

附件1: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2:苏州大学2024年9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信息报送表.xlsx

附件3:苏州大学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苏州大学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xlsx

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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