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08 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庆市第五批市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渝人社〔2024〕131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现面向社会和在校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01、认定项目

02、申报条件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一、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保育师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一、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03、认定费用

按照渝价【2016】128号、渝人社办【2016】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认定费用由认定考试费(理论鉴定+技能),不再有其它任何费用。费用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人次

04、认定地点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塘坊校区明德楼二楼计算机机房、仁爱楼一楼考评室。

05、报名方式

为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让参与认定的考生享受便捷、高效、专业化的认定服务,请申报人员报前联系负责老师进行预报名,陈老师:13330341766;肖老师:023-85799587。

参加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认定的考生,可扫码进入QQ群号:456278075;

参加保育师认定的考生,可扫码进入QQ群号:821159180。

06、认定时间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5月下旬(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塘坊校区)、9月下旬(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塘坊校区、小湾校区)、11月下旬(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塘坊校区、梨园校区);

保育师:6月下旬(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塘坊校区)、10月下旬(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塘坊校区、小湾校区)、12月下旬(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塘坊校区、梨园校区)

具体批次及认定时间以重庆市人社局批准时间为准,后期会在QQ群内通知。

07、申报资料

具体申报资料请在相应QQ群内查看相应资料。

08、缴费方式

微信关注”重庆幼儿师专财务处”公众号-点击缴费大厅-职业技能认定考试费(选择缴费项目)进行缴费。 

 

09、认定方式及证书发放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师等级认定由理论机考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各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者为合格,合格后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查询平台: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http://jndj.osta.org.cn/)。

10、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认定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参加认定考核30天后,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塘坊育才路1号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仁爱楼3楼312室领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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