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本科生深造率在30%以上。学校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化工为鲜明办学特色的高校。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在2019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26位;在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2名,湖北省属高校首位。学校现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及国际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69个专业招生、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面向全国一本招生。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自学考试、同等学历申硕及职业培训等实施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是继续教育的基层教学单位。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科研实力,开展继续教育,保证教育效果。由武汉工程大学颁发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我院2022年继续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本、专科,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工程大学。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均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如因本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不实或虚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时间
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报考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1.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在8月中下旬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持有关证件在当地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湖北考生在8月中旬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报名网站,由本人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持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学费以不超过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最高限价为标准,按学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的50%执行。学费由学生直接上缴学校财务,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代为收取学费。各校外教学点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
五、招生专业
六、毕业证、学位授予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武汉工程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证书。所有毕业证书实行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鄂学位〔2012〕6号)
七、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027-87193350
学院网址:http://ae.wit.edu.cn/
【特别声明】本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新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