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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2022-09-15 15:40:00
吉林财经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1.学术学位: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税务学、统计学(02700)、民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应用数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
  2.专业学位:保险、新闻与传播。
  二、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吉林财经大学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与录取
  (一)申请
  1.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2)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4)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如有)。
  申请材料请于复试时上交到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36或238)。
  (二)复试
  吉林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生具体人数请参阅《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吉林财经大学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到吉林财经大学参加复试。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以及所具备的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后,依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拟录取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其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待其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接受,不予取消。
  (四)公示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jlufe.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
  四、其他事项
  1.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将取消入学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研究生录取资格。 ? 
  3.学制、学习形式、学费与统考生相同。详见《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年至少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见《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咨询及申诉
  1.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传真):0431-84539140;0431-84539149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yzb@jlufe.edu.cn)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2.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纪检监察办公室:0431-84539030
  3.通讯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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