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理由:
一、单招与普招待遇相同: 单独招生就是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部门核准备案录取,是普通高考招生重要组成部分,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贷、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厚重的历史积淀: 校史可追溯至1960年,以后迁变分合,至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建。1990年原朝阳市教育学院并入,2001年原朝阳市第一师范学校、原朝阳职工大学并入。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教育、装备制造、矿物、电子信息、生物化工、财经、旅游、文化艺术等多个专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在校生11052人。
三、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辽宁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先进党委;辽宁省花园式单位、绿色学校、平安校园。2020年在全省师范专业学生能力大赛中,学校获得学前教育专业第一名、小学教育专业第一名;在2020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我校参加了14项比赛,获得3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其中财经商贸大类会计技能赛项选手代表辽宁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17年12月4日,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及小学教育专业群被辽宁省教育厅确定为“高水平特色专业群”。
四、齐全的专业门类:9个师范专业均有几十年的办学积累,已成为省内同类院校最具优势的专业。23个高职专业各具特色,其中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骨干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
五、先进的教育教学: 学校重视内涵建设,注重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校除具有多年的专科办学经验外,还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举办了10余年的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硕果累累。学生“专升本”升学率均占报考人数的50%以上;现在每年获得“双(多)证书”的学生占毕业生总数的90%以上。学校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专家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活动和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目前每年开展大型活动40余项,有大学生社团48个,为学生展示特长、提升综合素质提供宽广的平台。
六、优秀的师资队伍: 现有教授60人,副教授147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222人,“双师型”教师194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省级优秀专家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3人、千层次11人、万层次30人。全校教师践行“三全育人”,任课教师治学严谨,孜孜不倦;管理队伍敬业奉献、爱生如子,给予莘莘学子最大的人文关怀。
七、完善的硬件设施: 校内实训中心15个,各类实验实训室245个,校外实训基地91个,国家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辽宁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基地1个、对接产业集群省级实训基地2个,同时建有红山文化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教学仪器设备值6978万元,固定资产6.2亿。图书馆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有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学普及为一体的现代化陈列馆,并于2013年被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科协授予“辽宁省第八批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称号。
八、舒适的生活条件: 有学生公寓12栋,分为4人间和6人间。公寓内有卫生间、洗漱间,有洗衣机、饮水机;公寓外有浴池、超市、理发店、快递公司、银行营业厅、移动通讯厅等等。学校有两个朝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等级A级”食堂,档口多,种类全,价格廉。让学生住得舒适,吃得放心。
九、健全的资助体系: 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每人每年2750元)。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约80万元)作为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群体还可申请朝阳红十字会教育专项救助资金。
十、宽广的就业途径: 学校有校、系两级就业服务组织,通过招聘会、顶岗实习等方式为学生推荐就业岗位。近些年来,就业渠道愈加广泛:考取特岗教师、公务员、支援西部计划、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事业编、参军、应聘国企和私企、创业等等。2020年,我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十一、优美的校园环境: 学校位居朝阳南郊小龙山上,占地854亩,建筑面积21.78万平方米,傍远郊而不塞,居闹市而不喧。南有凌河之水蜿蜒环绕,东有凤来之山幽幽相守;居山北眺,朝阳城静谧安详尽收眼底,面西远观,城市绿化带、鸟化石公园遥遥可观。校园建筑错落有致,山前山后绿树葱茏,院内小径屈曲延展,路畔鲜花香气袭人。
十二、便捷的交通网络: 公路:丹锡高速、长深高速穿城而过,省内省外处处通达;铁路:东连沈阳、西至北京、南接锦州、北交赤峰,特别2021年初京沈客运专线全线贯通,朝阳至北京大约两个小时,朝阳至沈阳大约一个半小时,辅线喀左至赤峰、新民至通辽新已经通车,包括在建的朝阳至锦州凌海线把整个东北各地连接起来,形成四通八达的高速铁路网。航空:朝阳每天都有飞往北京、天津、大连、上海、松原的班机。公路、铁路、航空,已经为朝阳搭建了一个快速、便捷、畅通的出行之网。
选择朝阳师专,将会使你学有所成,梦有所圆;走进朝阳,走进朝阳师专,才能让你真正感受到它的魅力和生机。朝阳,朝阳师专,已经敞开她温暖的怀抱迎接您的到来!
报名条件:
已完成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及已完成2021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与中航天使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培养空中乘务人员,考生需要取得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脑端网址:http://www.cysz.com.cn/单独招生;手机端网址http://www.lnzslm.com/cysf/),要求考生通过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在学校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5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4月3日20点截止。
3.资格审核: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缴费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ysz.com.cn/(单独招生)。
4.考试费用: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生。交费方式采取网上缴费,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用支付宝缴费)。交费日期截止至4月3日下午20点。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已经缴费的予以退回所交费用。
5.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第一阶段考生于2021年4月8日—4月9日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发放准考证。
6.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命题考试:
1.命题:学校自主命题考试。
2.考试科目
(1)普通高考考生: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试卷由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相关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
■文化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满分200分;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满分100分;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2)中职对口升学考生: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考核,满分:300分。试卷由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相关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
■文化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数学两科共一张卷,每科50分,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自然科学基础知识、音乐基础三科共一张卷,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考核科目:声乐(包括声乐和儿歌弹唱两部分)20分、舞蹈(民族舞)20分、钢琴20分、讲故事20分、美术20分,满分100分;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
3.考试安排:
注:以上时间将根据省招生办的2021年单招日程安排进行调整。
4.考试地点: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最终以准考证写明的地址为准。
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登陆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ysz.com.cn/(单独招生)查询考试成绩。
录取工作:
1.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普通高中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录取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分相同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3.中职对口升学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ysz.com.cn/(单独招生)上公布。
6.按教育部规定,凡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和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计划:
师范专业
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高职专业
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中职对口升学专业
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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