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2024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2024年拟在辽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该要求适用于2021年当年入学,并在2024年参加高考的学生,之前入学的学生仍按2019版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各普通高校编制报送了2024年拟在辽宁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统编后发至辽宁省。
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包括对首选、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对首选、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省招考办提醒考生,本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是高校提出的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不代表一定在辽宁省全部安排招生;在辽宁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科类安排以招生高校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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