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
学校占地面积1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272人,硕士研究生3670人,长短期留学生1100人。设有26个二级学院和19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所及附属机构。在黎巴嫩、约旦、乌克兰设有孔子学院共3所,在巴基斯坦开设网络中文课堂1个;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辽宁古生物博物馆、辽宁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均设在沈阳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43人,专任教师1348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7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67人。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5人,省“兴辽英才计划”29人(攀登学者3人、特聘教授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2人、青年拔尖人才9人),省“四个一批”人才2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11人,省高校本科教学名师16人,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6人,省“兴辽英才计划”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3个。
学校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育人体系。现有本科专业77个,国家一流专业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一流课程91门。学校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京剧),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接受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基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在2020年上海软科最好大学排名中进入TOP200,2021年又提升4个位次。现有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教育学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层次,建有3个国家二级学会,入选“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权威来源机构”。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进入全国同学科前20-30%。教育硕士获批东北地区首批全国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B,位列辽宁第一、东北第二。
美丽校园
学校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理念,不断提高科研工作核心竞争力。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技类创新平台24个,其中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重点实验室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校地校企研究院2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星创天地1个;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创新平台38个,其中研究基地33个、校地校企研究院2个、新型智库3个;省级科研团队24个,其中创新团队13个、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团队2个、科技特派团8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团1个。学校近五年获批国家级项目207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7项;获批省级以上政府奖97项,学校教师出版著作517部,授权专利3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7192篇。学校共发表6篇《自然》杂志学术论文和1篇《科学》杂志学术论文,在中国CNS论文排行榜100强,位居辽宁省第1位,全国第18位。
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创新机制、提质增效,拓展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深度合作。目前,与五大洲32个国家及地区的158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与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项目4个;设有黎巴嫩、约旦、乌克兰海外孔子学院3所和巴基斯坦网络中文课堂1个;部级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部级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个;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接受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外派汉语师资岗前培训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来华分会会长单位、辽宁省来华留学示范建设高校、辽宁省孔子学院合作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政府外事交流员接收和派出单位、辽宁省“两岸大学生交流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奋力推进“六大突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争创特色一流为核心,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支柱性、标志性学科专业,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建成优势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懈奋斗。
(文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
招生计划
报考信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专业代码:05
专业综合课代码:307、308、309、313
学制:2年
计划数:普通专升本515人、退役士兵15人、建档立卡10人。
学费:11000元/年
办学地点:校本部
软件工程专业
专业代码:06
专业综合课代码:307、308、309、313
学制:2年
计划数:普通专升本325人、退役士兵5人、建档立卡10人。
学费:11000元/年
办学地点:校本部
旅游管理专业
专业代码:14
专业综合课代码:311
学制:2年
计划数:普通专升本130人、退役士兵10人、建档立卡10人。
学费:5200元/年
办学地点:校本部
专业介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非师范类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非师范)注重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面向数字经济的新兴产业和行业应用,所培养的毕业生市场需求大、就业机会多、就业薪资高、就业发展好。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知识体系完善、具备工程思维,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掌握先进的计算方法,能够解决计算机领域实际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核心课程:Python程序设计、Web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大数据分析、AI应用程序设计、用户界面设计、新型平台软件构建以及行业应用综合实训等。本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允许2至4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在科研机构、大中院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大数据应用、物联网应用、项目管理以及计算机相关领域的应用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等工作。
◆软件工程专业(非师范类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软件工程专业是学校“特区式”政策下重点建设的育人“试验田”,始终坚持工程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并重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专业实践和科技创新能力的训练。本专业面向数字经济的新兴产业,靶向定位在扩展现实新型平台软件应用方向,旨在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知识体系完善、具备软件思维,具有较强的工程创新意识、掌握先进的软件工程方法,能够解决软件工程领域实际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核心课程:Python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视觉、XR应用程序设计、用户界面设计、新型平台软件构建以及扩展现实综合实训等。本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允许2至4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在科研机构、大中院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软件需求分析、架构设计、编程实现、质量保障、项目管理以及计算机相关领域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等工作。
◆旅游管理专业(非师范类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是国家级“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级本科教学示范专业”、“省级优势特色专业”、“省级应用型专业建设试点专业”、“省级应用型专业转型示范专业”、“双万计划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并在2015年辽宁省高校专业综合评价中获评第一名。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在大型旅游集团、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度假酒店及旅游综合网站等旅游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门,胜任旅游经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规划等实际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旅游学概论、中国旅游文化、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经济学、导游学原理、旅游规划学、饭店管理概论、旅游管理信息系统等。本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允许2至4年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在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与服务、旅游教学培训等工作。
考试
考生需参加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录取通知发放
考生经辽宁省招考办审核确认被沈阳师范大学录取后,沈阳师范大学在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ynu.edu.cn”公布考生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份邮寄到考生报名时所留地址。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982
024-86592067(传真)
电子邮箱:synu10166_zs@163.com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ynu.edu.cn
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平台
※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关于202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规定政策执行。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