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推荐条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号)执行,推荐流程及计分办法见学院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见通知附件)。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9月19日17点前发布学院实施细则和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二)个人申报:2023年9月20日17点前,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申请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具体要求见通知第三项。
(三)学院于2023年9月21日下午2:00-4:00,在行政楼203会议室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申请学生需到现场参加答辩。专业审核小组审核后,按照成绩顺序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学院于9月26日下午5:00点前将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网站下载)。
(五)学校审查,校内公示10日(教务处网站和华水教务微信公众号)。
(六)学生本人上传信息:9月28日。
三、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
(二)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六)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有效期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