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评选过程严谨有序、完整规范、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
二、评选范围
学籍在中丹学院的全体学生,包括中丹双方所有年级的在读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高年级学生评优和集中教学评优分别进行,高年级中方学生可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高年级国际学生可申请“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集中教学学生可申请“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国家,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4.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中丹学院党团组织学生干部或中丹科教中心学生社团负责人),且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过“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到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5.须获得导师推荐。
四、评选组织
(一)评选组及其职责
1.中丹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评优工作,成员包括中丹学院党政负责人,中丹科教中心负责人、丹方工作人员代表。
2.中丹学院按项目成立优秀学生申请者资格审核组、选拔推荐组、评审组。
资格审查组由班主任任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3名、学生代表1~2人。成立后,报中丹学院备案,负责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如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申请人核实,经证实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如果当事人存在异议,提交中丹学院评审组作最终审定。
选拔推荐组由各项目负责人PC/HEP或委托的教师任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包括班主任及2名教师代表。成立后,报中丹学院备案,负责从有效申请人中选拔推荐各类优秀学生,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选拔推荐组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提交中丹学院评审组作最终裁决。
评审组组长为中丹学院或中丹科教中心负责人,成员包括中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丹方工作人员、中丹科教中心办公室主任、中丹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复核各项目选拔推荐的优秀学生名单,作优秀学生最终决定。
3.中丹学院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办下达的指标总数,按比例确定各项目优秀学生的名额分配(具体见附件1)。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
1.已毕业的2024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获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中方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2.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且获得学位,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3.在读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中方学生积极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选要求
(一)各项目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引导学生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二)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自愿申请和导师推荐下,才能作为正式申请人参与评选。
(三)评优期间因出国、出差等不在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学生,各项目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
(四)参评学年的一半或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六、评选流程
1.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学生申报表(附件2),“三好学生标兵”填写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3)。应于4月23日前,向班主任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
各项目资格审核组应于4月25日前,完成审核,全体资格审查人员在材料(附件4)中签名后,提交中丹学院辅导员。
3.选拔推荐
中丹学院辅导员应于4月26日前,向各项目优秀学生选拔推荐组组长提交申请材料,选拔推荐组应于5月7日前完成选拔推荐。
选拔推荐组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各类优秀学生。2023-2024优秀学生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选拔推荐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提交中丹学院学生主管。
4.复核
中丹学院学生主管向评审组提交2023-2024优秀学生各项目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必要时可以查阅申请人申请材料,给出复核意见,确定各类优秀学生名单,评审组全体人员电子签名后,提交中丹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5.公示
由中丹学院学生主管在学院官网组织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前收到意见,应及时反馈给中丹学院评优工作小组,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师生代表对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公示核查结果。
6.上报
中丹学院学生主管负责网上填报评优结果,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评优流程:
提交材料(学生)-审核材料(资格审核小组)-复核材料(辅导员)-组织评审(各项目选拔推荐组)-推荐名单复核(评审组)-公示-上报校部研究生办公室。
七、申请和选拔关键截止时间
1.2024年4月19日-4月23日,优秀学生评选申报阶段。
2.2024年4月24日-4月25日,各项目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3.2024年4月26日-5月6日,各项目选拔推荐组完成优秀学生推荐和名单。
4.2024年5月6日-5月7日,评审组完成优秀学生名单复核。
5.2024年5月7日-5月11日,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
6.2024年5月12日,网上填报评优结果,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八、相关材料
申报人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4)和证明材料。申报“三好学生标兵”的同学另需提交“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文件夹:“2024年评优+项目名称+姓名+年级博/硕+申报类别”。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附件2);
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3);
3.《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
4.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证明材料”:
(1)在学期间成绩单;
(2)获奖证书扫描件;
(3)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专利证明书复印件,需注明本人完成部分;
(4)科技文体、社团/党团活动、社会活动方面的证明材料。
九、注意事项
1、学生按在学项目参评,参评年度出现过违规违纪、学术抄袭等不端行为、发表不当、恶意言论或其他对中丹学院/中心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学生不得参评。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不要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3、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十、评优小组
1.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指导中丹学院学生评优工作。
2.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接受同学的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但需实名据实反映,以便及时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