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查涉及“高考移民”案件
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11月16日起,内蒙古将开启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按照规定,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内蒙古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参加了内蒙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对应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承诺只报考专科”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承诺书》。
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切实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不得变通或变相执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禁出台针对考生报名的地方政策。
自治区也将加大违规处罚,依法严格督查追责。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经历,违规更改民族成分,提供虚假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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