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北平任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近日,上海海事大学召开干部大会,上海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曹远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卫工作党委书记沈炜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宣教科技干部处处长吴中伟宣读市委决定:初北平同志任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陆靖同志因任职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初北平简介:
初北平,男,197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自2023年12月27日起,担任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兼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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