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越来越多博士生走出象牙塔,不断到各行各业去发挥才干"的现象,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表示,2023年,我国应届博士毕业生达到7.52万人。根据跟踪的就业数据,今年8月底,40%不到的还是去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也是最大的块头。与此同时,博士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现在7.52万人中已经超过了1/5,这一比例是在三年来持续上升。
“这个比例对于现在已经是发达国家的一些国家来看还是不够高。所以,未来全社会对博士人才的需求还将不断增加,对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也提出了更加多元的要求。各行各业都需要高素质人才,所以我们在持续加强学术型博士培养的同时,应该大力加强专业型博士的培养,这是势在必行的。”任友群说。
任友群介绍,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首次在法律层面对两类学位博士的学位授予条件分别作出要求,根据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学位法(草案)》,两类博士除均应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外,学术学位博士还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须在科学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专业学位博士还须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须在专业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
二是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大力发展博士专业学位。2022年,发布的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一步丰富了专业学位类别,设立了气象、文物等博士级别的专业学位,将法律、应用心理、出版、风景园林、公共卫生一批专业学位类别也调整到了博士层次,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数量比旧版大大增加,增加了177%。
三是扩大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规模。在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上,持续加大对专业学位的支持投放力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的招生数量比五年前增加了8倍。
任友群表示,下一步,教育部持续优化学科的专业布局,强化两类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强化分类审核与评价,深化全链条的改革,积极推进博士生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同时也正在研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文件,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改革作出更加系统的部署,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形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的战略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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