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周洪宇
案由:
编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和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第一”:在历史方位上,是迈进新时代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在指导思想上,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在奋斗目标上,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在世界格局上,是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
案据:
科学评估是合理建言的起点,我们对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客观评估: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教育公平取得重大进展,但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短板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但与发展高质量教育、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质增速,但与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财政性教育投入持续加大,但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发达国家及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依法治教取得重大成果,但教育法治建设进程亟待进一步加速。
同时,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着新形势: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但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中国步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但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国民收入增长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以5G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异军突起,但贸易争端给我国新技术革命带来不小的阻力;中国人口进入老龄化凸显时期,且人口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的难度进一步增加。
根据对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科学评估和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形势的客观分析,我们确定了国家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快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建议: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突出德育实效,推进智育创新,注重体育健康,重视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
——推进智育创新,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注重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模式,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加强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体育课,大力扶持校园足球等各类体育社团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
——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注重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
——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开展好中华经典诵读、戏曲进校园、校园足球、运动会、艺术展示、研学旅行等活动, 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做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
——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新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作育人的劳动教育体系,体现劳动教育的协同性。
二、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并建立解决学生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和措施惠及每个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教育扶贫目标聚焦于城乡薄弱学校和相对贫困家庭子女,建立动态调整的城乡薄弱学校和相对贫困学生的认定标准,完善精准识别工作机制,实行差异化的学生资助政策,充分满足相对贫困家庭子女多元化需求。
——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优化城乡学前教育布局,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补齐城乡教育发展的短板,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步伐。
——实施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不断挖掘和丰富内涵实现多样化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有质量的普及。
三、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制度,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增强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强化内涵建设,打造一流学科高峰。
四、实施“学分银行”等个人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满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和规划“学分银行”制度;完善证书制度,建立学习成果框架;制定“学分银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引导“学分银行”制度建设。
——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灵活开放的教育体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的相互融合。
五、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机制,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主渠道阵地作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和督导机制,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机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密切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传递正确教育观念,形成教育合力。
——切实转变教与学的方式,倡导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制度,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理顺教研管理体制,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增强教育质量监测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把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将督导和督学相结合,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交流,建立长三角教育创新带,形成更加有效的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新机制,提高教育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优化提升京津冀教育布局功能,高标准建设雄安大学,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
——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思路与使命,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价值共识,树立粤港澳大湾区校园文化品牌,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优势教育资源有效整合。
——打造长三角教育区域一体化的“科创”核心,建设新型产学研融合的新样态,探索创新要素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七、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公立中小学教师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构建高质量的教师教育体系,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1-2025年)》,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明确公立中小学教师特殊法律地位,修改《教师法》或对《公务员法》做出补充规定,建立公立中小学教师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
——建构由中国一流师范大学和一流综合大学担当的高质量教育教育体系,构建区县教师教育体系、“互联网+”教师教育体系和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培养一流的师资队伍。
——完善乡村教师激励制度,深化乡村教师管理体制改革,重视乡村教师乡土文化意识,建立乡村教师共同体,确保更多的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八、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建立需求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财政拨款机制,优化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合理划分省域内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建立以发展高质量教育为目标的教育投入标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生均经费充足标准的核算办法。
——设计更加精细和富有弹性的教育拨款机制,建立公办学校拨款和民办学校补贴联动机制,逐步落实“教育财政应为教育活动而非教育机构提供资金”的原则。
——适当调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赋予学前教育同其他教育级次同等地位,合理划分市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制度负担比例,合理分担普通高中基建支出责任。
九、探索“互联网+”教育发展新模式,大力发展智慧教育,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营造良好的技术环境
——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信息时代的教育治理新模式,实现教育信息化模式创新。
——构建智慧学习支持环境,加快面向下一代网络的高校智能学习体系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展教师和校长信息素养提升活动,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培养,顺应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十、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保障学校自主办学,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快教育法治建设进程,尽快形成基本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积极创新执法体制与方式,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依法明确学校的权责边界,制定学校权利清单。依法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十四五”时期,围绕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着眼于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建议国家“十四五”时期组织实施好一大批重大项目。
——实施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工程,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教育全过程。
——实施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
——启动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实施学前一年免费行动计划,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尤其是弱势儿童平等地获得学前教育机会。
——实施义务教育年限延长行动计划,与我国建设教育强国总目标相契合。
——启动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计划,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实施“双一流”深入推进工程,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深入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实施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程,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和措施惠及每个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
——实施相对贫困学生资助计划,建立解决学生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实施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计划,适应数字化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
——实施“教育数字基建”工程,满足数字经济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建议人: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建议助理:付卫东,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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