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深圳市决定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学生家长可自主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同时,鼓励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参与。
通知指出,全市10个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优选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协同其他部门优选社区或其他机构),试点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服务时段原则上从7月19日到8月20日(不含周六、日),分为2期。主要面向本区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通知明确,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和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
同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退休教职工和家长义工等加入服务人员群体。
通知指出,试点学校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同一区内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相对统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收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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