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劣质钢筋、侵犯商标专用权、非法充装气瓶、发布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其中典型案例之一是天津某校外培训机构虚构课程原价诱骗消费者,被处以30万元罚款。
2021年3月25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某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暑期新初一宣传材料上印有“暑期新初一499元,原价6120元”的字样;新三年级惠学班宣传材料上印有“原价6375元,两科联报699元,三科联报1299元”的字样。通过调查该课程销售记录发现,标示的原价6120元和原价6375元均没有过交易记录。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6月4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查处某校外培训机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罚款30万元。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此举严厉打击了校外培训行业的不正之风,警示和震慑的一批校外培训机构,保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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