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要求严控作业总量与考试频次,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进行纸笔考试。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要求,作业要体现全面育人功能,不得用作业来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把作业演变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手段。
《作业管理规范》指出,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前提下,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探索推行作业免写、无作业日制度。
《作业管理规范》强调,教师要严格准确把握作业的难度,确保不超课程标准要求和教学进度,通过难度合适的作业,既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也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作业,让学生多阅读、多合作、多探究,以解决问题为指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创新能力。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规律及“轻负担、高质量”的要求,依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设计合理的作业形式,增强学生的实践和体验。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如果学生身体和家庭有特殊情况,或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学生或家长可以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要严格执行“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要加强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的检查,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帮助批改作业。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控制考试频次、正确使用考试结果。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试。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考试管理规范》明确,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试。
《考试管理规范》强调,除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地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考试管理规范》要求,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不得把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方式,不得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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