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珠海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为进一步加强近期珠海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和校外培训活动。
二、承办暑期校内托管的学校,暂缓组织托管工作,并向家长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三、各学校停止举办和参与大型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涉及跨市活动一律暂停举办。
四、各高校和寄宿制学校(有留校生的)要妥善做好在校师生管理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五、请全体师生员工认真配合属地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要求做好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政策。各在珠高校的留校师生员工请于7月12日在校内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六、请全体师生员工近期尽量留在市内,减少不必要外出。
七、各单位要迅速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实行严格“围合式”管理,师生非必要不离珠,特殊情况离珠的须按程序报批。要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个人防疫责任,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备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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