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厚植8个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竞争优势,建强10个左右优势学科,培育10个左右潜力学科,每年择优支持300名左右35岁以下学者为骨干的青年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群体等。
《若干措施》共分七部分、16条。
第一部分 加强学科尖兵梯队培育
1.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集聚优质资源,强化人才和平台支持,厚植8个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竞争优势,建强10个左右优势学科,培育10个左右潜力学科,打造引领全省高校学科发展的“尖刀班”和“突击队”。
2.完善学科梯队建设体系。着力打造国家、省、校三级学科建设体系,组织全省高校围绕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一校一案”确定学科建设梯队,每校打造1—3个龙头学科、2—5个骨干学科和若干培育学科,构建重点突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梯次分明的“雁阵式”学科专业发展体系。
第二部分 强化人才高地建设
3.实施领军人才引育行动。探索实行泰山人才工程自主遴选认定制,支持重点建设高校面向全球,精准快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推动高校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支持高校、企业联合引进、共同使用人才,共享科研平台和产出成果,按有关规定在编制方面予以保障。
4.助力青年人才成长。每年择优支持300名左右35岁以下学者为骨干的青年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群体。优先支持急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后备人才。
第三部分 夯实人才培养平台
5.实施学位授权精准培育项目。重点支持4所高校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支持7所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支持50个以上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力争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扩大急需紧缺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
6.支持新兴专业建设。围绕海洋工程、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网络安全,医学材料、公共卫生、医学生物信息、智能医学,育种技术、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生态修复,金融科技、旅游经济、涉外法学、知识产权等领域,重点发展200个左右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服务我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能力。
7.实施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对接国家教育现代化、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制定高校智慧教育发展标准,遴选30所左右智慧教育示范校,全面建设智慧校园,实现教学泛在化、科研数据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引领全省高校信息化创新发展。
第四部分 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8.实施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每年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教学创新大赛。强化示范引领,每年认定2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2年认定200种省级一流教材、200名省级教学名师和200个省级基层教学组织。
9.深化科教产融合协同育人。建设100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每年安排1000余名博士、硕士专项计划,支持高校与高水平科研院所、“十强产业”骨干企业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10.提升大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建设10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着力培养未来杰出人才。5年内试点培养300名左右工程类博士和1500名左右工程类硕士,建设50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着力培养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每年重点支持4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第五部分 建设高水平高校科技创新平台
11.完善高校实验室平台建设体系。优化整合我省高校科技力量,分类建设40个以上高校实验室、150个以上高校重点实验室,形成特色鲜明、创新力强的高校实验室体系,力争产出更多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成果。
12.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100个以上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汇聚融合黄河流域9省(区)创新要素,打造创新动力源。重点建设50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职队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转化效率。
第六部分 推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3.增强高校内部治理能力。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探索实行校长聘任制。选择3—5所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探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赋予高校更大科研决定权、资源调度权、人才使用权。
14.完善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建立大学、学科、专业建设质量监测体系,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深化高校内部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第七部分 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15.改革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深入推进校地融合发展,2023年在济南、青岛分别确定1所高校,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省市合建、财政共担的经费投入体制。2024年逐步推开,力争相关市至少合建1所高校。
16.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力度。持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加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力度,为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投入力度,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落实高校多渠道筹资收入财政配比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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